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,并具有相应学士或以上学位;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;近两年教师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(见习生除外),有一定科研能力,身体健康,能胜任以下工作者,可聘为交通运输学院教师。
一、具有良好的师德、师风和合作精神;
二、能够参加专业建设、实训室建设、课程建设,服从二级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;
三、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进程,认真编制学期授课计划,制定实习、实训计划和课程设计等有关教学资料;
四、认真备课,规范编写教案,教学能理论联系实际,注重学生职业素养培养;
五、履行教师职责,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,按时辅导,严格考核,客观、公正、准确评定成绩;
六、根据实践教学需要,能服从安排承担校外实习指导任务;
七、能够深入企业顶岗实践,积累实际工作经验,提高实践教学能力;
八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、技术服务、教材建设,撰写并发表论文;
九、注重专业新技术、新设备、新方法、新工艺的学习,及时知识更新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;
十、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2026年7月13日